现将鞍山市2021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(按姓氏笔画排序)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内,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,请在2021年12月27日17:00前,通过信函向bat365app教师工作科、政策法规科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,反映情况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通讯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,bat365app教师工作科、政策法规科,邮编:1140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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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21日